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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。
2.考生在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,入座后将学生证放在课桌左上角。
3.考生迟到三十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,考试三十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。
4.带入考场的非考试用品必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。答卷一律用兰、黑笔或圆珠笔书写(铅笔画图除外),字迹要工整、清楚。一定按试卷规定的格式进行答卷,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一律无效。
5.考生除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年级、专业、学号、姓名等项外,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。
6.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,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,影响他人考试。
7.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偷看他人答案,不准夹带、串卷、替考等,如有违反者,除试卷作废,取消参加正常补考资格外,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,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。
8.考试终了时间一到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离开考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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